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院2025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注: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涉及到“毕业论文成绩”,所以请成绩出来之后进行提交。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30日中午11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mecueb@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成绩单及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各位同学于4月30日中午11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诚明楼110办公室。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一份);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4)成绩单及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82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110办公室

电子邮箱:mecueb@163.com

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