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202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科生。
2.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按北京市教委要求,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4.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5.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人生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4月29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附件2中毕业论文成绩以答辩结果为准,请如实填写,学院后续会根据系统核实成绩。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 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的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4月29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诚明楼106办公室。材料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含荣誉证书、奖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逸凡
联系电话:83952682
纸质版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106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268566467@qq.com
管理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