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院2026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本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本科生。
2.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3.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注: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涉及到“毕业论文成绩”,所以请成绩出来之后进行提交。
4.优秀毕业生需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学习感悟,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请于4月27日11:00前报送材料:电子版拷至诚明楼110,纸质版一同携带。
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学院-姓名”命名);
(4)成绩单及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纸质版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一份);
(3)《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
(4)成绩单及证明材料。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3951181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110办公室
管理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