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2024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执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为本专科生。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3.推荐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获得评选年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4.认真填写《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并盖学院公章。
三、报送时间地点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5月8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268566467@qq.com,压缩包命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材料包括:
(1)《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3)证明材料(每位学生的证明材料单独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命名)
2.纸质版报送具体要求:请于5月8日上午10点前将将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报送至诚明楼106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包括:
(1)《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奖状证书复印件等)
联系人:刘逸凡
纸质版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106
电子材料接收地点:3268566467@qq.com
管理工程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