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局、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管理工程学院在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过程中共有35个名额,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人。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国家励志奖学金必修课门数,以2020~2021学年来统计。没有进入前40%,但未超过前50%的,如在某一方面表现极为突出,也可申请。(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工作安排

  1. 时间安排

  材料上交学院时间截止于10月13日(星期三)11时

  2. 申报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详见附件1,填写规范见附件2);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博纳楼一层机打盖有教务处章的成绩单,打印出来的成绩单扫描交电子版,注意不能是成绩系统查询的截图。)

  注明:申报材料(1)及(2)(3)仅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学生事迹,(学生姓名)+成绩单”。如需证明本人在某一方面表现极为突出,请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诸如新闻媒体报到,高级别单位证明信、荣誉证书等)。

  3. 申请方式

  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文件按照规定命名,作为附件(3个)(无需压缩),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3),以(学生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表命名共四个附件“(1X级+学生姓名+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为主题,发送邮件至lzz@cueb.edu.cn邮箱。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