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收集的通知

根据京教资财〔2024〕9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收集工作。

一、信息收集工作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目前尚未退役复学的,填写附件1;

2.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填写附件3。

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申请工作

(本学年提交过申请表的同学,不用重复申报)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尚未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的,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资助,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2.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退役复学的,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减免,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例:学制四年,学生大二结束后入伍,退役后复学读大三,对于学生未缴纳的未来两年学费进行减免,一年一申请。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后方可申请学费减免。

3.先服兵役,退役后再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填写附件2(若无,不用填写),同时通过全国征兵网申请学费资助,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10月24日16:00前,将电子版附件1、2、3发送至mecueb@163.com,命名格式为:“服兵役资助信息收集+姓名+附件x”

纸质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书复印件,报送至诚明楼110室。

联系人:刘逸凡

电话:83952680

管理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