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实行办法(试行)》(首经贸政发[2024]56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刻苦学习,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校期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自立自强,生活俭朴。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原则上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有低保证件),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学生;(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3)学生本人为一级残疾或二等及以上伤残;(4)来自于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5)其他经学校认定可以申请学费减免的情形。特别提醒: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在本次学费减免申请范围内。
二、减免额度和范围
(一)减免额度
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学生和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根据日常消费水平和已获校外资助情况减免当学年全部学费。
2.学生本人为一级残疾或二等及以上伤残,或者来自于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日常消费水平、已获校外资助情况和在校表现等酌情减免当学年一半学费。
3.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明确可以减免学费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二)减免范围
减免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
三、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困难相关证件复印件,7月4日16:00前一齐提交至诚明楼110。建议提交前与刘逸凡老师联系,提前说明情况,联系方式见通知末尾。
2.学院汇总。学院将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
3.学院初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家庭经济情况、日常消费水平、已获校外资助情况和在校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了解,出具鉴定意见报告。
4.学校审核。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减免类型、家庭经济情况、日常消费水平、已获校外资助情况和在校表现等,确定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额度,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提交财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后,减免款项将直接抵充本人应交纳的学费,若学校减免金额少于应交纳学费,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差额。如学生已经交纳学费,核实后予以退还。
2.如学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学生须补交相应学费。
(1)铺张浪费、超出基本生活消费水平;
(2)故意隐瞒、谎报实情、弄虚作假;
(3)受到法律制裁、学校处分的;
(4)学习态度不端正、倦怠懒散,学习成绩较差,经教育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5)因本人原因延长学制的;
(6)接受其他公益事业单位或慈善机构资助,其受助金额远超应交学费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82
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