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4〕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名额
学院推荐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详见院网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三、材料报送
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送材料整体内容、形式和要求与第一批保持一致。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
请有意参评学生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
(1)《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附件2);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打包发送)(附件4);
(4)国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纸质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请有意参评学生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诚明楼110办公室。
材料包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一份,正反打印);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及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同学可根据支撑材料目录提供(附件5)。
四、注意事项
1.第一批已提交材料但未获评的同学也需重新提交材料。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82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110办公室
电子邮箱:mecueb@163.com